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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冊商標時,申請人郁悶的一件事就是遇到近似商標了。在商標注冊過程中商標近似也是常見的駁回原因之一。那么近似商標是如何認定的呢?
認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tài)下分別進行。
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
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注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lián)系。
那么,在申請商標的過程中,避免商標近似的方法是什么呢?
1.盡量避免使用常見常用的詞匯。
2.增加或者減少字詞改變其原意。
3. 委托專業(yè)的商標代理機構。